(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14日電)藍委蔣萬安今示意,國民年金法規定,被保險人如不繳費,配偶就須代繳否則將開罰,指摘根本是「加速離婚條目」,提案刪除該條則。但今未與衛福部達共鳴,將保存到下會期再議。
為保障攤販、打零工、失業、家庭主婦等未納入相幹保險者的老年生涯,2008年奉行「國民年金法」,如保險人不繳保費未訂罰則,但被保險人配偶就得負起繳費義務,如不繳還會開罰新台幣3000元到1萬5000元。
國民黨立委蔣萬安今天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質詢時表示,最近接獲許多陳情,有女性因伴侶家暴、無業等因素分家,卻因保有婚姻關係得幫忙繳保費,假如不繳還要受罰,反卻是獨身者欠費免受罰,實在太不公平。
衛福部社會保險司司長曲同光注釋,當初之所以如許立法,是因為良多國保保戶都是家庭主婦或操持家務者,較無經濟能力,才會要求配頭擔當起繳納義務。
蔣萬安示意,現今時空後臺已分歧,認為衛福部應當透過其他方式,像是提供津貼、輔導或攙扶幫助等給弱勢民眾,而不是找配頭當替死鬼,這類「老公不繳、罰妻子」的惡法,已被外界戲稱為「加快離婚條目」,乃至有學者認為有違憲之虞。
另外,蔣萬安也指出,國民年金今朝繳納率僅5成,衛福部每一年也僅清查約200人,平均開罰50、60人,罰金僅8萬到25萬元,成效不彰,提議取銷此文。
曲同光說,立法那時所顧及的狀態,今朝依然存在,部門民間集體對於廢除條則也有分歧定見,強調每個制度都有正不和影響,還須進一步溝通。會中因衛福部與蔣萬安未殺青共鳴,該條文將保留到9月、下個會期繼續接頭。10507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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